在當前常態化疫情防控形勢下,確保人民群眾“菜籃子”安全,特別是水產養殖產品的質量安全,至關重要。伍市鎮立足本地實際,主動作為,將疫情防控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緊密結合,特別是針對水產養殖環節,采取了一系列扎實有效的措施,全力保障水產品供給安全、優質、可靠。
一、 健全責任體系,壓實監管網格
伍市鎮成立了由分管農業的副鎮長牽頭,農業綜合服務中心、市場監管所、衛生防疫部門等多方參與的專項工作小組,明確職責分工,形成監管合力。建立鎮、村、養殖場(戶)三級聯動監管網絡,將全鎮水產養殖區域劃分為若干網格,實行“網格化”管理,確保監管責任落實到人、覆蓋到戶。與各水產養殖主體簽訂《疫情防控期間質量安全承諾書》,強化其主體責任意識,要求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防疫規定。
二、 強化源頭管控,規范生產行為
- 投入品監管:加強對水產養殖飼料、漁藥、水質改良劑等投入品的監督檢查。嚴禁使用違禁藥物和添加劑,嚴格執行休藥期制度。指導養殖戶建立規范的投入品采購和使用記錄臺賬,確保來源可溯、去向可查。
- 生產過程指導:組織技術人員深入養殖塘口,推廣健康生態養殖模式,指導養殖戶科學投喂、合理調控水質、做好病害防治。特別強調在疫情防控期間,要減少非必要的人員流動和聚集,但可通過電話、微信等方式進行技術咨詢和指導。
- 環境監測與消毒:加強對養殖水域及周邊環境的巡查,防范污染風險。督促養殖場(戶)做好生產場所、運輸工具等的清潔消毒工作,防止病原交叉傳播。
三、 嚴格檢驗檢測,把好產出關口
加大水產養殖產品的抽檢力度和頻次。鎮農業部門聯合上級檢測機構,重點對即將上市或正在養殖過程中的水產品進行隨機抽樣,快速檢測藥物殘留、重金屬等關鍵指標。對于檢測不合格的產品,立即依法依規處置,并追溯源頭,查明原因,督促整改。鼓勵和支持規模養殖場建立自檢室,提升自我把關能力。
四、 暢通產銷銜接,保障安全供給
- “點對點”對接:在落實防疫要求的前提下,積極協調本地商超、農貿市場與水產養殖基地建立“點對點”直供對接,減少中間流通環節,降低污染風險。
- 強化運輸監管:對水產品運輸車輛和人員進行備案管理,要求運輸過程做好防護,確保產品在運輸環節不被污染。
- 推行合格證制度:大力推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,要求養殖主體對其銷售的水產品開具合格證,實現產品帶證上市,讓消費者放心購買。
五、 加強宣傳引導,營造共治氛圍
通過鎮村廣播、宣傳欄、微信群、發放明白紙等多種形式,廣泛宣傳疫情防控知識以及水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、安全用藥常識等。及時發布監管信息、消費提示,提高養殖戶的守法誠信意識和消費者的安全鑒別能力。暢通投訴舉報渠道,鼓勵社會監督,形成政府監管、行業自律、社會協同、公眾參與的質量安全共治格局。
下一步,伍市鎮將繼續堅持疫情防控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“兩手抓、兩手硬”,不斷鞏固和深化現有工作成效,持續排查風險隱患,完善長效機制,確保疫情防控期間及今后全鎮水產養殖業健康穩定發展,為保障區域食品供給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構筑堅實屏障。